办理条件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温馨提示
1.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
2.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3.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办理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两张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4.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委托他人办理:
1.持有效法律证明委托书的代理人,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属夫妻关系的,持《结婚证》、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申请人领填《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 车管所业务大厅受理 → 档案室审核档案 → 缴费领取驾驶证
办理地址
绵阳市交警支队车管所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北段142号
电话:0816-2680163
梓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地址:绵阳市梓潼县文昌路南段124
电话:0816-8261402
三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绵阳市三台县明台路12附近
电话:0816-5239572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费用
驾驶证工本费: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