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全县“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均选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现场确认地点”选户籍或居住地的县市区教体局(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请申请人务必按要求选择,否则无法正常申请。
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并体检合格后,由申请者本人于2022年5月5日至5月10日(工作日)提供材料到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云盘北路24号)4-10室进行审核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供)。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3)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供)。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驻北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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