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平武县2023年元宵节期间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平武县2023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禁燃禁放时间
2023年1月21日至1月23日(除夕到正月初三)和2023年2月5日(元宵节)。
02禁燃禁放区域
平武县城六个社区(西路社区、东路社区、政府街社区、报恩寺社区、南岸社区、九龙路社区)和龙安镇枕流村、汇口村、东皋村、长桂村大坪片区(包含龙凤山片区)山水村(曲水组、高坝组)片区。
03禁燃禁放内容
本通告所称的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