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大学生自主创业有以下扶持政策:
01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02可在创业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总额的10%。
对10万元及以下贷款、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免除反担保要求;对高校毕业生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300万元,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
03创办企业,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登记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04对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的,可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费政策;创办个体工商户的,对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