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最新发布的标准,城市居民最低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从610元/月调整为635元/月,其他详见正文。
日前,经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绵阳市民政局、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绵阳市财政局、绵阳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绵阳调查队联合发布了2021年绵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
一、最低生活保障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635元/月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435元/月
二、特困人员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826元/月
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566元/月
根据最新发布的标准,城市居民最低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从610元/月调整为635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限由410元/月调整为435元/月;城市特困由793元/月调整为826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由533元/月调整为566元/月。
享受城乡低保应该符合什么条件?如何办理?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申请低保。申请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乡镇(街道办)核实之后进行首次张榜公示,由民政部门审批后再进行二次张榜公示,最后发放低保金。
哪些人员符合城乡特困供养?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和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